2018年4月18日,笔者从辰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净化美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条院颁布的《广告管理条例》和《怀化市城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该大队牵头制定的《辰溪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于当天上午出台。
方案显示,整治工作从4月20日到5月16日,对未经批准的各类户外广告予以清理和拆除;对超出批准时间、影响城市容貌景观的商业广告予以清理和拆除;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但存在设置档次低下的户外广告,按整治标准要求进行规范后保留;对影响人行道的通畅和行人安全以及遮挡绿化景观的落地广告予以清理和拆除;对影响建筑立面效果的墙体广告予以清理和拆除;对修饰污浊、字迹灯光显示不全、错字、别字、破损的门店牌匾,达到干净,符合标准后方可保留;对建筑物、公共设施上各种张贴、喷涂、刻画的小广告予以清除;对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工地围栏广告限期整改或拆除;对未经批准、长期空白闲置、不及时维护的陈旧、破损和设置期满的广告、牌匾予以清除;对悬挂主干道经营性宣传条幅广告予以清除等。
为使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该县成立了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相关单位抽调30人组成联合整治工作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