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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沅水南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辰溪房产信息网

   日期:2017-10-23     评论: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辰溪县沅水南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辰发改招 [2015]28号、辰发改投资[2016]36号、辰发改社会[2017]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ZT-2017JSHHX009  

2.2项目名称:辰溪县沅水南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3建设地点:辰溪县城南新区  

   2.4  模:项目招标金额约 15337.90 万元,其中(1)体育公园工程建安工程费约8000.00万元,占地  232554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 155000平方米、球类活动场地 18000  平方米及健身场地 14000平方米等(详细内容按规划方案确定)。  

2)城南防洪基础设施东段工程建安工程费约4849.00万元,全长约 1177米,道路路幅宽度 20 米(人行道+机动车道+中间绿化带+机动车道+人行道)。  

3)湖大路北段投资约1929.00万元,全长约 725 米,双向 6 车道,道路路幅宽度 40 米(人行道+机动车道+中间绿化带+机动车道+人行道)。  

4)项目设计费约:429.90万元  

5)项目勘察费约: 130.00万元  

2.5工期要求:暂定500个日历天。具体如下:  

1)体育公园勘察设计工期及施工工期共计500天(日历天)。  

2)湖大路北段工程、城南防洪堤东段工程的二个项目的建设期为300天(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及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2.8招标范围:投标人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建设期限内对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投资建设。工作内容包括:城南防洪基础设施东段(矿山机械厂至沅水二桥)、湖大路北段(南起城南大道,北至城南防洪基础设施)、体育公园三个子项的勘察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 市政相关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施工专业人员;本项目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且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由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省内施工企业在开标时通过网上查询。  

3.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且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报名现场查询,纸质材料与网上查询信息应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3.7按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捌拾 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12 517 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报名要求: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71019日~2017102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休息)每天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委派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并携带报名资料:1、单位介绍信(手写无效,开具在公告报名期间内)原件;2、营业执照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5、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7、施工员岗位证、质量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及C证原件;8、拟投入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近六个月社保原件;9、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10、省外企业提供入湘登记证原件或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截图;1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须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须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13、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14招标人出具的现场勘查确认函原件。  

6.2报名地址:辰溪县建设环保综合大楼5楼。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4投标人报名前须到项目施工地点现场勘查,并由招标人出具现场勘查确认函  

6.5报名资料现场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原始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两套(须胶装成册),报名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应当一致且清晰,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不予接受。  

6.6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126930分,地点为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辰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辰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745-5259933;项目督促人电话:1378759243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须在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按规定提交诚信投标承诺书及单位、人员印鉴及签名留存表(详见附件);  

10.2严格执行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制,工地现场实行打卡签到。关键岗位人员指模采集由工地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管理,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辰溪县建设环保综合大楼9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1367744928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怀化市迎丰中路丰和园5505B  

联系人:刘先生、金先生          

联系方式:0745-226276615274530150  

电子邮箱:382059889@qq.com   

点击下载:诚信投标承诺书(报名及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均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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